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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车管所自主约考排序规则通知

2016-04-15 17:16:36 来源: 管理员 浏览量:8066

1、车管所根据本地考试场地、设备、考试员等的基本情况,合理核定本地考试能力,在考试前十日在约考平台公布考试时间、地点、科目、人数等考试预约计划。

2、车管所至少在考试前十日开始接受考试预约申请,提供全部已公布的考试预约计划供考生选择,并于考试前五日停止接受考试预约申请。

3、考生按照车管所已公布的考试预约计划,可以通过互联网、电话、车管窗口等方式,自主选择考试时间、地点预约考试。

4、考生可以在考试预约申请截止前通过约考平台取消考试预约信息。

5、车管所受理考生考试预约申请后,按照下列规则公平合理安排考试:

(1)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,以驾驶证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为序排队;

(2)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,以上一次考试时间为序排队;

(3)预约成功后因自身原因取消的,以取消预约时间为序排队。非自身原因取消考试的,排序时间不变。

(4)同时符合第二项、第三项情形的,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;

(5)排序时间在前的优先安排考试。

车管所在考试前五日汇总所有考试预约信息,按照上述规则确定考试预约结果,在约考平台公布考试预约结果信息,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考生预约结果。

6、因系统故障、停电等特殊原因未能按照考试计划进行考试的,车管所及时通知考生,另行安排补充场次进行考试,并将有关情况在约考平台公布。对无法参加补充场次考试的,考生重新提出考试预约申请。

7、对同时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预约条件的考生,车管所可以合并办理考试预约。对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,当日要求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考生,车管所可以不办理预约直接安排考试。